各 系: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为顺利完成2023-2024学年度学杂费收取、清理等工作,经研究,特制定本须知,请教务处、学工部、各系协调配合、认真落实。
一、缴费项目
学费、住宿费、代收费(各年级、专业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。如政策变化导致收费标准变化,以新标准为准)。
二、缴费要求
(一)高年级学生缴费时间要求
老生需通过学校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。学校网上缴费系统开放时间(老生自主缴费期限):2023年8月15日----2023年9月5日。在系统开放时段内,学生需通过学校网上缴费系统自主完成缴费。
(二)2023级新生缴费时间要求
2023级新生学杂费缴纳,通过2023级新生迎新系统完成。新生缴费系统开放时间,视新生信息整理、报送等工作开展情况,由计财处另行通知。
(三)对无故欠费行为的认定及处理
1.自主缴费。学生在规定缴费期限内,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本人学杂费各项目缴费,视作无故欠费。
2.贷款缴费。利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,仍需通过学校网上缴费系统完成其它项目如代收费等的缴纳。未完成的,视作无故欠费。
3.申请学费缓缴。学生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及时缴费,需申请学费缓缴的,须于2023年9月5日内,向系党总支提交学费缓缴申请(申请程序及要求按《川南幼专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实施细则》执行)。系党总支须认真核实申请理由,指导学生按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。逾期未履行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申请学费缓缴手续的,视作无故欠费。
申请学费缓缴的学生,仍需在规定时间内,通过学校网上缴费系统(老生)或迎新系统(新生),完成本人应缴的其它项目如代收费、住宿费等缴纳。未完成的,视作无故欠费。
4.对无故欠费行为的处理。学生无故欠费情况,由计财处统计、报告学校领导,并通报教务处、学生处等部门及各系。学生无故欠费行为,由相关部门根据《川南幼专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进行处理。
三、缴费方式
(一) 自主缴纳所有费用
老生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“掌上幼专”中“在校生缴费”功能完成缴费(具体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)。
新生利用学校迎新系统中“川南幼专E网通”完成缴费(具体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)。
(二) 申请助学贷款(中国银行、国开行、信用社贷款)缴纳学费、住宿费
申请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、住宿费的学生,需到生源地助学贷款机构办理贷款手续(手续按生源地规定办理)。申请助学贷款成功后,将借贷到的学费、住宿费转到学校指定账户。
特别提醒: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缴费的学生,仍需利用“方式(一)”完成代收费等其它应缴费项目经费缴纳。
学校收取学生助学贷款缴纳学费、住宿费账户信息:
开户名: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账 号:1158 0999 4120
开户行:中国银行隆昌支行
特别提醒:通过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,请在用途或附言中备注学生系部、专业、班级和姓名。
四、缴费票据取票流程
学生完成缴费,如需打印缴费发票,需关注“电子票服务”微信公众号,完成电子票据取票流程(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)。
计划财务处
2023年6月27日
2023-2024学年学生学杂费缴费须知.docx
附件1:8.1 2023-2024学年学生学杂费缴费须知 (7.5定稿).docx (92.22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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